8月28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CNNIC诉奇虎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,法院宣判CNNIC胜诉。对此,奇虎表示不服并称将于近日提起上诉。
2007年1月,奇虎在多家门户网站上发布声明,将CNNIC软件列为“恶意软件”。CNNIC表示,奇虎此举侵犯了CNNIC的名誉权,对CNNIC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并将奇虎公司告上法庭。
8月28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通知书,判决奇虎在自己经营的网站和三家全国性报刊上向CNNIC赔礼道歉,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登载赔礼道歉时间不少于30日,在三家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赔礼道歉不少于一次。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CNNIC人民币15万元。
对此判决奇虎发布公告称,奇虎公司尊重海淀法院的判决,但是奇虎公司将提起上诉,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更正北京海淀人民法院的判决。奇虎进一步表示,判决结果其实已经不再重要,奇虎已经取得了反“流氓软件”的实质胜利。并告诫少数“顽固的”流氓软件制作者,不要再利用法律的漏洞,损害网民的利益。
目前,CNNIC尚未对判决结果发表评论。

